公告日期:2016-11-15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银行开始代理销售东
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16 年 11 月 11 日
发布的《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银行延后代销东方红益鑫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原定代理销售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日期延后。现经平安银行与本公司协商一致,平安银行自 2016 年 11 月 16 日起
(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基金( A 类代码 003668, C 类代码 003669),投资者可通
过平安银行各网点办理开户及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业务,
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公司网站: www.bank.pingan.com
(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公司网址: www.dfham.com
重要提示:
1、平安银行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平安银
行的相关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
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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