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10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
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大银行")、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签署的销售
代理协议,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和、光大银行和好买基金
自 2016 年 11 月 11 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代码 003668, C 类代码 003669),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
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和好买基金各网点办理开户及东方红
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
届时公告。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 2) 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公司网站: www.bank.pingan.com
(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 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公司网站: www.cebbank.com
(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公司网站: www.ehowbuy.com
( 7)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公司网址: www.dfham.com
重要提示:
1、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和好买基金的具体营
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
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和好买基金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
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