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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01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在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sinvofund.com/)、《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新沃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9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16年12月27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
行”)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调整新沃通利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17:00止(纸质投票以本公告列明
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短信投票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平台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投票以基
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即截止至2024年12月4日)。
4、表决票的提交
(1)纸质表决票的提交:可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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