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0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9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16年12月
27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调整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
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17:00止(纸质投票
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短信投票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平台收到表决
票时间为准,电话投票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即截止至2024年12月4日)。
4、表决票的提交
(1)纸质表决票的提交:可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如下地点。
收件人:新沃通利纯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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