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2
兴业裕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兴业裕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兴业裕丰债券
基金主代码00364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01月0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及《兴业裕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裕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7年02月23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02月23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
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
申购费)。投资者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元0.8%
100万元≤M<300万元0.5%
300万元≤M<500万元 0.3%
M≥500万元按笔收取,1000元/笔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