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1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稳乾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招商稳乾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稳乾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
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稳乾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稳乾定开混合
基金代码:招商稳乾定开混合 A: 003632
招商稳乾定开混合 C: 00363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
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本基金进入第一个封闭期,直至基
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一年的年度对日(包括该日)为止。如一年的年度对日
为非工作日,则以该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如一年后的年
度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以下一个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自封闭期
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本基金进入第一个开放期。每个开
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
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的 2 日前进行公告。如
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工作日
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次日),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封闭期,
直至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一年的年度对日(包括该日)为止,
如一年的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以该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
日;如一年后的年度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以下一个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
后一日,以此类推。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中“二、 《基金合同》 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 《基金合同》 应当终止: ……
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
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财
产清算:
(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
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
(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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