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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9-15 14:51:47 股吧网页版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份额分类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9-15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鑫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份额分类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及《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大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对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原基金份额转换为 A 类份额,并增设 C 类份额。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 C 类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申请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份额,原基金份额转换为 A 类份额。 A 类份额在申购时
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C 类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基金份额的费率
( 1) A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
原基金份额转换为 A 类份额,原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将继续适用于 A 类份额,即:
本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50 万元 0.80%
50 万元≤M<200 万元 0.5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1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本基金 A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日) 费率
持有期〈7 1.50%
7〈=持有期〈30 0.75%
30〈=持有期〈365 0.50%
365〈=持有期〈730 0.25%
730〈=持有期 0%
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份额持有期限小于 30 个自然日的,赎回费用全
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有期限小于 3 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 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有期限小于 6
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 50%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有期限大于等于 6 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 25%归基
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前述一个自然月按 30 个自然日计算)。
( 2)增设的 C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无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设置如下:
持有期限( N 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50%
N≥30 天 0
对于 C 类份额持有人,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
3、其他事项
( 1)本基金对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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