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1-04 07:56:04 股吧网页版
关于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04

  关于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

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出现了基金合同规定的合同应当终止的事由。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

基金交易代码:A 类基金份额:003622;C 类基金份额:00362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11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2019 年 11 月 2 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的,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

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

则本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