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30
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19年6月3日至6月10日第七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5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 0036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9年6月3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6月3日
2.开放期及申购赎回确认原则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5月10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2017年5月11日至5月17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11月17日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因本基金于2017年年12月5日至2018年1月5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运作方式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本基金的封闭期由6个月调整为3个月,于2018年2月7日正式实施转型。根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设定封闭期,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运作时段为一个封闭期,时长为3个月。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起3个月。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的3个月,以此类推。因此,本基金的第七个开放期为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0日。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或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或相应顺延。
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5个工作日,在开放期内赎回基金,本基金对持有期不足一个封闭期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
3.本次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2019年6月3日到6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不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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