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3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就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宜,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发布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5日起,至2018年1月5日24:00止(投票表决时间
以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608-610室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人:袁梦
联系电话:4008888606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见附件一)。
2、《关于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运作方式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见附件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2月5日,即在2017年12月5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
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gwfmc.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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