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2
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目录
重要提示 ...... 3
一、基金概况 ...... 3
二、基金运作情况 ...... 3
三、财务会计报告 ...... 4
四、清算情况 ...... 5
五、备查文件 ...... 10
重要提示
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10月9日证监许可【2016】 231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基 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 关规定,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的约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 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11月23日,并于2023年11月24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11月2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 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泰安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6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
公告依据 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0月9日证监许可【2016】231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6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500,142,736.68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8,334.21份基金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存在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无论是否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3年11月23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11月23日,并于2023年11月24日进入清算程序。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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