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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01 09:23:26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01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

目录

重要提示3

第一部分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6

一、基金名称6

二、基金运作方式6

三、基金类型6

四、基金存续期限6

五、基金份额面值6

六、募集规模6

七、募集对象6

八、认购申请的确认6

九、销售机构7

十、募集时间安排7

十一、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7

第二部分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10

第三部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11

一、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11

二、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13

第四部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4

一、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14

二、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17

第五部分清算与交割18

第六部分基金的验资与备案19

第七部分本基金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20

一、基金管理人20

二、基金托管人20

三、销售机构20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22

五、律师事务所22

六、会计师事务所22

重要提示

1、申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5年11月24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709号文注册,并依据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6】2416号文(《关于申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进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自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8日,通过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渠道以及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适当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4、本基金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募集。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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