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23
关于修改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长盛盛崇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和《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 (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1和附件2。
本次《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 的修订内容,为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必要修改,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已就本次《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 修订内容与
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的
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修订对照表》 , 《长盛
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涉及《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 相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2、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和《招募说明书》 的修改内容自2019年10月23日起生效。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查询或者致电本公司客户服
务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咨询。
二、风险揭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1: 《〈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斜体字为新增或修改后的内容)
章节 《基金合同》 修改前条款 《基金合同》 修改后条款 修订说明
第一部
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原则
……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
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
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
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