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两只基金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5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旗下两只基金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相关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先锋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调低旗下两只基金的管理费率,
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信息。现将有关修订
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旗下两只基金的管理费率(托
管费率不变),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率调整情况参见下
表,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
序号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管理费 托管费 管理费 托管费
1 003586 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1.5% 0.15% 1.2% 0.15%
金
2 006401 先锋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 0.15% 1.2% 0.15%
2、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的内容和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的信息。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将在本公司网站(www.x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 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x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5-9998)咨询 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 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 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