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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6 09:05:30 股吧网页版
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26

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募集,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48号),注册日期为:2016年10月14日。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18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并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参与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 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前言...... 5
第二部分释义...... 6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1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20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3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38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42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3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54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6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6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67
第十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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