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9-29 08:25:45 股吧网页版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华泰期货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9-29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华泰期货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
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华泰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泰期货” )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华泰期货自 2017 年 9 月 29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基
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名单
1、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61 号丽丰大厦 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61 号丽丰大厦 20 层
法定代表人:吴祖芳
电话: 0755-82776680
联系人:张帆
二、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 2017 年 9 月 29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泰期货办理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和先锋日
添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注: 1、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已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起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自
2017 年 10 月 9 日起恢复。具体请参看本公司 2017 年 9 月 27 日在《 中国证券报》 及本公司网站
www.xf-fund.com 发布的《 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国庆” 假期前暂停申购、转
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 2、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已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起暂停转换业务,恢
复办理转换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具体请参看本公司 2017 年 9 月 27 日在《 上海证券
报》 及本公司网站 www.xf-fund.com 发布的《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先锋日添利货
币市场基金暂停转换业务的公告》 )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
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销售机构最新
公告信息为准。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了解所
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5-9998
2、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ww.xf-fund.com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