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6-28 08:12:24 股吧网页版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28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
构的公告
根据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林
保大”)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汇林保大自 2017 年 6 月 28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名单
1、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集镇 7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新街口中山东路 9 号天时国际商贸大厦 11 楼 E 座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 025-56663409
联系人:张宏鹤
二、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 2017 年 6 月 2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汇林保大办理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认/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5-9998
2、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ww.xf-fund.com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