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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5-03 08:07:24 股吧网页版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03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广发证券自 2017 年 5 月
4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名单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8、 19、 36、 38、 39、 40、 41、
42、 43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 95575
联系人:黄岚
二、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 2017 年 5 月 4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广发证券办理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认/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
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
的最新业务公告。
2、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销售
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
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
相匹配的产品。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5-9998
2、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ww.xf-fund.com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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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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