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2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4次分红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成惠益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357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
《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12月2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08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52,409,393.5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0.078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的第4次分红
注:根据《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12月26日
除息日2017年12月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12月27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以2017年12月26日除息后的
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7年12月2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7年12月2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
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
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其基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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