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5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3 次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惠益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57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及《 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 《 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9 月 20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1.011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民币元) 67,494,278.3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0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 3 次分红
注:根据《 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9 月 26 日
除息日 2017 年 9 月 26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9 月 2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以 2017 年 9 月 26 日除息后的基金
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
额将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7 年 9 月 28 日起可以查询、赎
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
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
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
了解其基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
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2、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
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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