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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9-24 07:12:04 股吧网页版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24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在《证券
时报》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21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 17:00 止(以
本公告列明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601 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吕婧

联系电话:400-888-5558,010-88009300

传真:010-85252282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
用”。

其他方式的会议通讯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提交或发送至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系统,并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终止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关于终止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即该日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等方式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规定的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或代理人,下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中“(三)授权方式”之“1、纸面方式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
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但下述“(4)”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本公告规定的短信授权方式授权基金管理人投票的,接受有效委托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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