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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7-24 07:34:34 股吧网页版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1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24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1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成惠利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3574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大成惠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7月14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16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23,894,944.9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14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根据《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7月26日

除息日2017年7月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7月27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1、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以2017年7月26日除息后的基

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7年7月27日

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7年7月2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

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产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其基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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