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05
华泰柏瑞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8年第2号
华泰柏瑞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5年
7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27号)和2016年10月
9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华泰柏瑞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
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6]2414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
11月23日正式生效。
自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1月20日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泰柏瑞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内容包括降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7年1月23日起,由原《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泰柏瑞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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