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5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一月
华泰柏瑞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泰柏瑞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5 年 7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睿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27 号)和 2016 年 10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证券
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华泰柏瑞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
部函[2016]2414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正式生效。
自 2016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 月 20 日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泰柏瑞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和 C 类基金份额
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内容包括降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率。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17 年 1 月 23 日起,由原
《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泰柏瑞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基
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
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
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1 月 22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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