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7
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06号文)准予注册募集,自2016年10月27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鉴于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1日在《证券日
报》及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2018年3月21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基金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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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重要提示......2
1.2目录......3
2基金产品概况......4
3基金运作情况......4
4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5
5清盘事项说明......6
5.1清算费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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