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1
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恒丰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55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0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年3月15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06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70,851,748.3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6,681,398.66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68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一次分红,2017年第一次分红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 80%,若《基
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年3月22日
除息日 2017年3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年3月23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为现金红利,无红利再投资事项。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
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现金分红款将于2017年3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
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次收益
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5、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6、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本基金销售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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