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1
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泰达宏利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转型自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原 基金于2010年2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76号文核准,并于2010年4 月23日起原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3月4日 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原基金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泰 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法律文件修改的议案》。自2018年 3月16日起,由《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 的《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泰达宏利 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 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 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具体风
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更新,相关 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4年7月30日,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3月16日,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1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9
五、相关服务机构......20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50
七、基金存续......5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1
九、基金的投资......64
十、基金的业绩......76
十一、基金的财产......7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80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5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6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89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90
十七、风险揭示......96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1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2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8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9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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