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3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东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东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以通讯方
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5 日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2020 年
5 月 12 日,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4 月 14 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14,582,264.99 份。
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7,954,455.63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4.55%,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东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投同意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7,954,455.63 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的 100%,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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