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2-01
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重要提示
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6
年9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永
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00号)准
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7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
“本招
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
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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