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01 09:06:30 股吧网页版
兴银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1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

重要提示

兴银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8月22日证监许可〔2016〕1910号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5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兴银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
标。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
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面临利率波动的风险基金每日收益将根据市场情况上下波动,在极端可能为负值。由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特殊要求,为满足投资者的赎回需要,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对赎回的需求,在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或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风险。
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或者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
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故投资者可能面临上述被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的风险。此外,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50%的,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根据基金经理变更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相关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5月30日。除本次更新内容外,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6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2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8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