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6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
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投票时间自2019年2月19日起,至2019年3月
22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2月19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462,901,960.59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63.52%,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2019年3月25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的两名监督
员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意见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462,901,960.59份,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50%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为律师费40,000元,公证费10,000元,合计50,000元。以上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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