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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1-17 08:03:58 股吧网页版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1-17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 2016 年 7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62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
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
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和由
于本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80%,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
转债、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
资于可转换债券,在债券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
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7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
进行了复核确认。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016 年 12 月 7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电话:(010)86497888
传真:(010)86497999
联系人:张利宁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6 号文件批准,于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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