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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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在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中国证券报》 及
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睿安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顺利召开, 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 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睿
安”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
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关于终止华
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
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 自 2020 年 10 月 19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0
日 17: 00 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睿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32 层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 陆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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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38969964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简称“《议案》”,详见附件一)。
以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终止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简称“《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10 月 19 日, 即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
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
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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