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限的公告
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6年
6月3日获证监许可【2016】121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16年10月31日
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16年12月26日。为更好满足投资
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 金各销售机构协商,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17年1月20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北京银行全国指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如有变化请以北京银行公告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减或变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0月27日《上海
证券报》上的《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606咨询有关详情,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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