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1-10 09:11:25 股吧网页版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汇成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0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汇成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 2022年 1 月 10 日起新增委托汇成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汇成基金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汇成基金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汇成基金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013646 景顺长城景泰鼎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13645 景顺长城景泰鼎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2 010477 景顺长城景泰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010289 景顺长城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009598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009376 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008823 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08822 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7 007760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07751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8 003505 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03504 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4 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 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网址:www.hc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19-9059

二、通过汇成基金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汇成基金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汇成基金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以下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13646 景顺长城景泰鼎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13645 景顺长城景泰鼎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10477 景顺长城景泰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598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8823 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08822 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03505 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03504 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汇成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汇成基金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汇成基金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