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4
关于金鹰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D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要求、提供多样化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金鹰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鹰鑫瑞灵活配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决定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起增设金鹰鑫瑞灵活配置的 D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22418),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 D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新增 D 类基金份额后,金鹰鑫瑞灵活配置基金将按照收费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三类,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单独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A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具体如下:
(一) 基本信息
基金份额代码 基金份额简称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销售服务费率
022418 金鹰鑫瑞混合 D 0.60% 0.10% -
(二) 申购费率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元) D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2000 万 0.80%
M≥2000 万 500 元/笔
(三) 赎回费率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D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75%
30 日≤Y<6 月 0.50%
Y≥6 月 0%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 D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 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者,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二、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
投资者可自 2024 年 10 月 25 日起办理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三、D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敬请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增设 D 类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及实际操作情况,在基金合同中更新了估值方法及相关内容。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
五、重要提示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ge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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