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前结束金鹰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1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前结束金鹰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3月7日发布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3月14日起提前结束金鹰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3502,以下简称“本基金”)前述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活动结束说明
自2023年3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本基金时,申购费按照原标准实施,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元) A类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1.0%
100万≤M<200万 0.75%
200万≤M<500万 0.50%
M≥500万 1000元/笔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规定: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二、适用渠道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35-888
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
场基金、ETF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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