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5-15 07:19:07 股吧网页版
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15

   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聚利
基金主代码 00350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0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11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1.0284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人民币元) 27,590,933.4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0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 年第 2 次分红
注:按照《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
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收益方案以公告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5 月 18 日
除息日 2020 年 5 月 1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 年 5 月 1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
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5 月 18 日除息后的基
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并于 5 月 19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
账户, 5 月 20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3 页 共 3 页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
准;如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红利方式。

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修改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3. 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