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09
关于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修改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15:00至2019年4月4日17:00,计票时间为2019年4月8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工作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分别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1,160,180,486.91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86.54%,达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对应基金份额共计1,160,180,486.91份,表决结果为:1,160,180,486.91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基金份额的100%,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0.75万元,律师费2.5万元,共计3.25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以上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4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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