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8 13:20:21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鑫优选A)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8

1 / 5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鑫优选A)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送出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 基金代码 003493
下属基金简称 安鑫优选 A 下属基金代码 003493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11-07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沈科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04-10
证券从业日期 2006-07-01
叶瑜珍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6-11-07
证券从业日期 2005-01-10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充分挖
掘和利用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
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及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以及债券等固
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
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
产的0%~5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
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2 / 5
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优势,通过对宏观经济基本面
(包括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流动性水平(包
括资金面供求情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的深入研究分析以及市场情
绪的合理判断,紧密追踪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三大类资产
的预期风险和收益,并据此对本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
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3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 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
的投资品种。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数据截止日期: 2023-09-30
0.61%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0.65% 其他资产

6.76%

28.85%
买入返售金融资
权益投资
63.13% 固定收益投资
3 / 5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 万元 0.70% 非养老
金客户
10 万元 ≤ M < 50 万元 0.50% 非养老
金客户
50 万元 ≤ M < 100 万元 0.30% 非养老
金客户
M ≥ 100 万元 1000 元/笔 非养老
金客户
M < 10 万元 0.21% 养老金
客户
10 万元 ≤ M < 50 万元 0.15% 养老金
客户
50 万元 ≤ M < 100 万元 0.09% 养老金
客户
M ≥ 100 万元 300 元/笔 养老金
客户
赎回费 N < 7 天 1.50%
7 天 ≤ N < 30 天 0.75%
30……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