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4
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三月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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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6 月 27 日证监许可[2016]1439 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
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
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高风险的债券投资品种,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均高
于一般债券品种,会影响组合的风险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
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
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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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1 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9 日,
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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