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2 07:36:26 股吧网页版
关于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保留基金单位余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关于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保留基金

单位余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调整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在上海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的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保留基金单位余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B类:003480)

二、调整方案

1、自2024年4月22日起,投资者通过上海农商银行申购上述适用基金时,首次申购的单
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0.01元。

2、自2024年4月22日起,投资者通过上海农商银行赎回上述适用基金时,最低保留基金
单位余额调整为0.01份。

三、投资者可通过上海农商银行及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hrcb.com

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16-7888

网址:www.ctzg.com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适用基金在上海农商银行的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保留基金单位
余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适用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
文件。

2、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上海农商银行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不低于上述
规定的前提下,设置上述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销
售机构的相关约定。

3、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
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