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7
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招募说明书
2
【重要提示】
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6 年 9 月 19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28 号文准
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
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
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
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
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
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18 年 10 月 24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招募说明书
3
目 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