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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9 14:04:19 股吧网页版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9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并履行必要程序后,对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根据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并履行了必要程序。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指定媒介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336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附件: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条款对照表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

附件: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条款对照表一、《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条款对照表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条款 《基金合同》修改后条款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2、订立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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