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9
关于南方睿见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
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睿见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睿见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12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为 2019 年 12 月
21 日。若截至 2019 年 12 月 21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
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睿见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南方睿见混合,00347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起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12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五、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12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为 2019 年 12 月
21 日。若截至 2019 年 12 月 21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
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在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因此,若本《基金合同》发生上述终止情形,本基金将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睿见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和《南方睿见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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