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2
新疆前海联合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疆前海联合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前海联合沪深 300
基金主代码 00347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疆前海联合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新疆前海联
合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26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2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2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26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26 日
下属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前海联合沪深 300C
下属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7039
该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是
注:新疆前海联合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 A、 C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范围指符合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
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和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
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
最低申购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直销柜台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销
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对每个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设限制,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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