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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01 17:23:46 股吧网页版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01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或“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在《证券日报》
及本公司网站( www.qhlhfund.com)发布了《新疆前海联合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新疆
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
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经与本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
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 ),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11 月 7 日起,
至 2016 年 11 月 29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
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 2016 年 11 月 30 日
4、 会议通讯表决票将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拆封和/或统
计。
5、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环广场塔 3 办公楼 1113 室
联系人:王顺心
联系电话: 010-58073628
邮政编码: 100044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基
金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6 年 11 月 4 日, 即在 2016
年 11 月 4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15:00) 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新
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 投票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 www.qhlhfund.com)在“公司公告” 中下载并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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