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8
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
会 2016 年 8 月 11 日证监许可【2016】1821 号文批准,已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
开始募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 《 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新疆前海联
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和《 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 2016 年 11 月 11 日
提前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即 2016 年 10 月 18 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 2016 年 9 月 29 日刊登在指定披
露媒介上的《 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新疆前海
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和《 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40-0099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qhlhfund.com 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和更新的《 招募说明
书》 。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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