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7
德邦德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5月7日
一、重要提示
德邦德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本基金根据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德邦德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6号文)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10日生效。
根据《德邦德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同时,《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本基金将于该日次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的;(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即2017年11月24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为7,353,974.36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113户,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德邦德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德邦德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自2017年11月25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德邦德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德邦德景一年定开债
基金交易代码: A类:00346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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