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3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
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的规定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决定对旗下部
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具体包括:在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及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增加了侧袋条款相关内容,本次
修订的基金名单参见附件。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
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本次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风险提示:
1、当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
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
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
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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